→符合申請資格並進入療程者都可以申請
7月1日起擴大補助上路
政府自104年針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夫妻進行補助;
自110年7月1日起,擴大補助對象,
資格為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,
且妻子年齡未滿45歲,
須接受體外受精(俗稱試管嬰兒) 人工生殖技術者;
補助額度方面,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補助額度上限維持15萬元,
其餘符合資格的民眾,首次申請,每次補助上限10萬元,
再次申請,每次補助上限則為6萬元,每胎最多6次(39歲(含)以下限6次;40歲至44歲(含)以下限3次)。
申請方式可由國民健康屬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代為申請,並由國民健康署進行線上審查